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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时间: 2020-06-19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唐山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等市直有关部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持续推进,经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截止目前,全市228个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了机构挂牌运转、“三定”印发、人员转隶和定编定岗等工作。

一、主要做法

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古江同志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学民同志为副组长的市委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陈学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改革期间,张古江书记、丁绣峰市长多次对乡街改革作出部署安排和重要批示,并提出明确要求,亲自谋划、亲自研究、亲自推动。陈学民同志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市委编办数次召开室务会、主任办公会和调度推进会对乡街改革进行研究安排部署,确保了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在具体改革推进中,全面落实市委“五个一”工作机制,贯彻“六精”工作法,为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精心制定指导方案

根据省《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唐山实际,2月21日,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印发了《唐山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指导方案》(唐办字〔2020〕4号),对省《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了改革任务和责任分工,做到责任有人负、事情有人干;明确了具体机构设置、派驻机构整合、编制资源下沉和领导职数核定等事宜,为改革提供了遵循;明确了改革方案的批复程序和时限要求,为改革提供了具体指导。同步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纪律要求》,明确了改革“6条纪律”和“20个严禁”。

(二)精细审核改革方案

市委深化乡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周密部署,紧密衔接,压茬推进,并多次向省请示汇报相关工作。在科学制定改革方案模板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按照“六统一”的原则(总体框架统一、内容表述统一、机构设置统一、职数核定统一、格式要求统一、标点符号统一),集中两天时间对18家改革方案(14个县区、4个开发区)进行审核。集中一天时间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业务骨干集中研究修改改革方案,逐一进行审核,现场修改,成熟一家、审定一家。于3月23日向省委编办呈报了《唐山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改革方案总体情况报告》,经省委编办审核同意后,3月30日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各地改革方案,并于3月31日以市两办名义印发组织实施。

(三)精确做好改革指导

改革方案印发后,市委编办工作专班就动员部署、人员划转、机构挂牌、“三定”拟定、审批服务执法体系建设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印发了《关于做好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做好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改革工作提出具体指导和要求,确保了改革顺利推进。

(四)精准开展业务培训

针对各地在“三定”拟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具体问题,市委编办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利用一天时间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业务骨干进行集体研究并对乡镇和街道“三定”拟定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和明确了“三定”整体布局、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有关事宜。并印发了《关于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制定印发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三定”审核印发的相关程序规定,为科学制定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奠定了基础。

(五)精深开展督促指导

为全面掌握各地乡街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4月中下旬,市委编办班子成员和有关处长按照包联安排,深入全市18个县(市、区)、开发区和部分乡镇、街道,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改革进展,认真听取问题建议,务实协调指导工作,督促抓紧推进改革,收到了良好效果。

(六)精密运转协调联动

建立了纵向上下贯通的组织领导体制,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及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负责改革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导落实。完善了横向协调联动的沟通交流机制。上级的改革要求和相关部署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中实现高速运转,迅速反应,保证各项改革部署有效衔接。同时就改革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沟通,研究办法,形成合力。

二、改革成效

这次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范围广。市委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布局,挂图作战,持续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主要成效如下:

(一)强化党的领导,形成党领导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大党建”统领各类机构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乡镇和街道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所有乡镇、街道统一组建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健全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领导的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以“大党建”统领各类机构有序运转,统筹协调乡镇和街道内外、条块等各类资源,推动实现基层各类机构资源共享、协调运转,其中乐亭县“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做法被央视新闻报道并配发评论。

(二)强化机构整合,形成协调高效运转的组织体系

以扩权强镇为出发点,将县直部门派驻到乡镇、街道的城管中队、农技推广站、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等完全整合下放。据统计,全市共整合下放派驻机构304个,其中农业(林业)站54个,水利站54个,城管执法中队29个,财政所96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71个。改革后乡镇和街道工作机构较改革前共精简120个,精简比例为6%。在此基础上,依托综治中心,整合各类网格和端口资源,全力打造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负责信息受理、工单派发、处置上报等工作,实现与其他机构的统筹运转。

(三)强化放权赋能,形成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体系

根据省指导清单精神,结合实际,明确第一批赋予乡镇和街道的审批服务事项75项、公共服务事项34项、行政处罚事项45项,并实行动态管理。为保证各类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分别印发了《加速推进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唐山市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对审批服务执法体系建设明确标准、提出要求、监督实施。其中迁安市等地编辑整理印发了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实务手册,包含公共法律法规、相关事项法律法规、审批服务执法具体标准和规定等内容,做到了“一册在手、工作无忧”。

(四)强化资源下沉,形成充实基层的工作导向

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和街道倾斜,全市各地通过使用机动编制补充、收回县直部门空编减上补下、乡镇街道之间统筹调剂和编制随事权同步下放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下沉编制资源,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改革后每个乡镇和街道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均达到51名以上,最多的达到139名。据统计,改革后全市228个乡镇和街道共核定编制15579名,其中行政编制6331名,事业编制9248名,较改革前共增加编制2290名,平均每个乡镇和街道增加编制10名,全市乡镇和街道平均编制达到68名,增加比例为17.2%。

(五)强化职责法定,形成依法行政的职能体系

在乡镇和街道“三定”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省《乡镇和街道职能体系框架》精神,明确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的职能定位和主要职责,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优化发展环境上来。组织人员力量逐条梳理、分析研究《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清单》中90项职责事项和唐山市近年来出台的35项地方性法规中涉及乡镇和街道的职责事项,进行细化完善,并逐条明确到各个工作机构,推进乡镇和街道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六)强化减负基层,形成职责准入的程序规范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和要求,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将其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同步组织,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进一步完善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以职责清单、权责清单和审批服务执法清单等为依据,制定职责准入制度,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全面取消市、县两级设立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真正为基层减轻负担。

三、下步打算

(一)做好改革后续工作

健全完善职责准入制度、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督促指导基层审批服务体系和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确保下放到乡镇和街道的审批服务执法事项落地落实。

(二)认真开展改革评估

密切关注乡镇和街道在新体制机制下的运行情况,适时开展改革评估工作,了解部门履职是否到位,运行机制是否顺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整体改革工作进行科学评估。

(三)做好改革“回头看”

在新体制运行一段时间后,开展改革“回头看”,全面检视改革成效、存在问题等,“三定”是否落实,职责是否厘清,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得到落实,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改革成果,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