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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步走”开展人员编制和任职单位不一致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时间: 2022-07-06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市委编办“三步走”开展人员编制和任职单位不一致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多年来,唐山市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注重平台维护,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机构人员信息,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机构改革提供了重要保障。但通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信息核查,发现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仍然存在干部任职与编制所在单位不一致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成效以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为解决并避免此类问题,市委编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三步走”,扎实开展人员编制和任职单位不一致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实现“编岗一致、人尽其职、管理规范”。

第一步明确目标,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市委编办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任职单位不一致”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实施步骤,各地、各系统、各单位结合机构编制信息核查工作,认真自查人员编制和任职单位不一致问题,填报自查整改台账,实行跟踪整改销号。

第二步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按照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共梳理汇总人员编制和任职单位不一致问题90个,其中,市直17个、县(市、区)73个,涉及5个县(市、区)和8个市直主管部门的18个单位,以上问题全部纳入自查整改台账,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截至目前,采取任职调整、人员调动以及自然减员等方式已整改销号77个问题,占整改任务的86%。对于还未落实整改的遗留问题,市委编办将继续盯办督导,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于“零报告”的市直部门、县(市、区),市委编办将适时进行重点检查、抽查,持续推进人员编制和任职单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对隐情不报、漏报或不予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第三步举一反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落实,市委编办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强化机构编制前置管理,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跨单位任职事先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编制审核机制,不经审核,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受理跨单位任职业务,有效避免了新的人员编制和任职单位不一致和超编任职问题的产生。同时,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干部人员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信息平台相关信息调整等事后环节衔接,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机构、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的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

(市委编办监督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