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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委编办多措并举确保部门“三定”规定落地落实

时间: 2020-12-16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中共唐山市委编办多措并举确保部门“三定”规定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为巩固我市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切实将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市委编办多措并举,以机构编制新法律法规的施行为契机,积极开展改革“回头看”,评估督导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确保“三定”规定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营造“三定”规定就是法的浓厚氛围。机构编制法制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三定”规定是机构编制法制化的重要体现。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对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出明确部署,强调“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印发后,市委编办采取自学和交流研讨相结合、召开全市机构编制会议进行深入宣讲、印发机构编制信息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决定》《条例》《规定,并提请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进行了集体学习。通过一系列学习宣传,“编制就是法律”的思想深入人心,为各部门依照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办事,严格落实“三定”规定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是科学制定“三定”,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实行“四步”审核办法,坚持依法依规审核,科学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第一步基本事项审核,原则上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参照省直部门“三定”界定市直部门职责;第二步部门职责基础性审核,通过对比改革前后主要职责的变化情况,确保新增加的职责予以明确,划转的职责予以调整;第三步部门职责实质性审核,按照“权责一致”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结合“权责清单”,审核“三定”细节内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责任在公开中透明。第四步总体规范性审核,主要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核“三定”细节内容,力求“三定”规定文字表述准确、清晰,用语使用规范。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在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责分工”部分专门作了明确,有效防止了职责交叉、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确保“三定”规定落到实处。2020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市县机构改革“回头看”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落实机构政策规定、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视,采取查阅书面汇报材料、实地调研、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情况、“三定”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通过改革,一方面,各地、各部门切实理顺了部门职责,按照着眼于促进事业发展、提高政府整体效能的要求和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的原则,市直各部门共调整职责113项。另一方面,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部门实现了深度融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划入的职能和机构,既要有物理变化,又要有化学反应”的要求,各部门不仅实现了机构、人员的物理整合,而且完成了干部队伍、各项业务的深度融合。

市委编办机关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