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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实行“三个一”工作法 突出编制前...

时间: 2021-04-12 信息来源:监督处

市委编办实行“三个一”工作法 突出编制前置管理 把好进人“总阀门”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出台后,河北省唐山市委编办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在人事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编制前置管理,强化统筹,严格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和违规进人等现象。

  一个处室负全责,统筹进人管理职能。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编制核准、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人员出入编手续等与实名制管理相关的职责统一由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负责,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维护与管理使用相统一,从全市编制总量管理到编制使用调整、从计划审核到预留编制、从人员上销编到机构编制核准、从平台日常维护到机构编制年统月报,各项工作衔接更加紧密,信息联动更加快捷,数据利用更加充分,大大提高了实名制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使用性,使实名制管理数据真正“活”起来,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管理、机构编制前置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等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了实名制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一套程序抓管理,严格编制核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人员上销编登记管理操作细节,进一步明确了实名制管理流程每一个环节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了运行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入编调转工作流程,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首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编制验证单》,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相关手续进行人员和编制验证,经审核有空编且符合人员结构的,再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调配条件、档案和身份审核后,持电子编制证到机构编制部门履行入编手续并开具《编制验证通知单》。进人单位凭《编制验证通知单》到有关部门办理调配、工资、经费、保险等手续,没有经过编制核准,不得办理调动、录用、工资保险和经费等手续,确保“编制验证通知单”作为核定工资、编制预算、核拨经费等相关工作的前置条件,增强了前置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个标准量到底,统筹用编计划管理。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统筹管理,将“审核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计划和军转干部及家属等政策性安置计划事宜”职能写入市委编办“三定”规定,以编委名义印发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军转干部安置、免费师范生招录、社区书记招录等各类招录用编计划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事先核准,全面掌握用编计划,建立台账,预留编制,然后组织实施,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发挥进人“龙头”和“总开关”作用,确保各类招录和政策性安置计划有编可用,人员补充有序,从根源上杜绝超编进人。在用编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对未经编制核准招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经费核拨等手续。用编计划审核严格执行三项原则:把握总体自然减员情况,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改革涉及的单位、职能弱化的单位和没有空编的单位不予核准;用编计划向重点领域、基层和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