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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构建“五位一体”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

时间: 2021-10-19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市委编办构建“五位一体”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

 

多年来,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法治思维为引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对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把好“入口关”,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实行机构编制部门管两头(编制核准和入编),组织人社部门管中间(审核人事档案)。进人单位首先要进行编制核准,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编制验证单》,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相关手续进行编制核准,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档案、身份、调动手续审核后,由机构编制部门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开具《编制验证通知单》。进人单位凭《编制验证通知单》到有关部门办理调配、工资、经费、保险等手续。涉及跨单位任职的,主管部门事前须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跨单位任职机构编制审核,然后按照干部权限履行任职报批手续。跨单位任职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受理任职事项,有效杜绝了先任职后履行调动手续造成的超编任职,以制度为保障,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把好“信息关”,坚持实名制信息平台管理制度。编印《唐山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办理指南》,发放到市直各部门(单位),明确了入编、出编、跨单位任职、修改人员信息等业务办理流程,细化了具体业务类型、明确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对人员调入、调出、任职、辞职、退休、死亡、开除等情况,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一个月内办理上销编手续,确保实名制信息平台、《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单位实际情况信息一致,更好地发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把好“统筹关”,实行进人计划统筹制度。唐山市委编委印发通知,明确由市委编办统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各种招录计划和政策性安置计划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公务员招录(遴选)计划(含公安干警培养计划)、选调生招录(分配)计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选调)计划、军转干部及随迁随调家属安置计划、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录(分配)计划、免费师范生招录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生招录计划、社区书记招录计划等各类进人事项审核,需首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计划,预留编制,确保人员到位后有编可用。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做到全面审核和掌握用编计划,把住进人总开关,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各种计划既独立又统一,既相互制约又互为补充,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实现了科学规划,有序实施。

四是把好“预警关”,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预警制度。市委编办按照“重在预防,提前预警,适时监督,及时检查”的原则,依据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平台,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及各类招录(聘)、遴选(选调)、调任、调配、政策性安置等用编需求,综合考虑履行职责、承接改革、重点任务、人员结构等情况,按照空编运行的要求,对满编、超编和空编较少的机关事业单位下达编制使用预警通知,接到通知的单位在预警解除前原则上不得再新增人员。同时,对核定的公开招录(聘)、遴选(选调)和政策性安置计划一经批准,在计划未完成前,所需编制即被锁定,视为已经使用,不再计算为单位空编。以坚持空编运行为目标,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对空编较少的单位实行“出一进一”,对因改革等造成的政策性超编、满编单位严格实行“出二进一”、“出多进一”逐步实现空编运行

五是把好“管理关”,探索实行周转编制制度。为了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有效缓解编制供需矛盾,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唐山市按照改善结构、引进人才;核得出去、收得回来;总量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从2017年开始在市直事业单位中试行并建立周转编制制度,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解决工作任务较重,急需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但编制不足的问题,破除人才引进的体制障碍。随着党政机构改革的推进,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实行周转编制制度,通过核定周转编制解决因改革、干部调整造成的机关、事业单位超编问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保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共核定周转编制124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司法专项编制6名,事业编制90名),所需编制在在市直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使用。

(市委编办监督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