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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湖南省岳阳市委编办出台《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的暂行...

时间: 2022-09-09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湖南省岳阳市委编办出台

《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的暂行规定》

 

为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党管机构编制”和“优化协同高效”等原则,近日,岳阳市委编办出台《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着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益。

一、突出全面对标上级政策规定。严格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订《暂行规定》,确保《暂行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暂行规定》要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必须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关于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相关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相关部门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调任、公开遴选、转任等办法规定。比如,《暂行规定》对标省里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一般采取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竞争性”方式产生人选;必须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从人员准入导向、方式和资格条件等方面对标对表,着力优化人员结构。

二、突出全面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暂行规定》着重从进人方式、用编程序、职数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和职数使用重点进行规范。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必须空编进人,在满足政策性安置工作需要外,一般采取公开考录、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公开选调或者其他“比选择优”方式产生人选;对工作确有特殊需要,采取组织推荐、直接考察方式转任调任公务员,从县市区、市外调入人员,以及跨部门流动调配人员,须事先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同意,再启动用编程序。明确市直跨部门人员流动调配用编,须事先征求调出部门意见。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和编制配备干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时,须先到市委编办办理职数使用核准手续,再到有关部门办理职务任免后续手续,未按程序调整配备的科级领导干部,市委编办一律不予认可。通过以上对编制、职数使用“过程”的规范,来有效确保编制、职数使用“结果”的优化。

三、突出全面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调研评估,岳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6岁以上占比较高,专科及以下学历也占相当比例,一定程度制约了岳阳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的突出矛盾,必须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前置审核作用,从干部“供给侧”进行破题。岳阳市委编办在规范进人方式和用编程序的基础上,把进人年龄、人员流动调配原则等“硬杠杠”写入《暂行规定》。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结构的要求用编,凡各单位45周岁以上工作人员占单位总人数比例超过50%的,进人原则上控制在35周岁以下;如急需专业人才,须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认定后,再按有关政策规定,启动用编程序。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调配,除组织任命外,其余原则上要按照“人岗相适、年龄优化、流向合理”的要求确定用编人选。通过作出上述规定,严把进人方式关、程序关、年龄关、知识关,切实保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为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信息来源:湖南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