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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委编办多措并举推动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审核印发工作

时间: 2020-05-29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乐亭县委编办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分步骤全力做好全县13个乡镇和乐安街道的 “三定”规定的审查、报批和印发工作,协同高效推进“三定”成果落地见效。

  一是分人包干,统一格式标准。每人分包2到3个乡镇(街道),点对点指导督促乡镇和街道完成“三定”(初稿)制定上报和修改工作。

二是及时培训,精准指导。及时召开“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培训会,对“三定”规定的概念、历史沿革、制定流程和方法、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讲解培训,有效提高了各乡镇(街道)制定“三定”规定的效率。

 三是认真审核,字斟句酌。对照已印发的《乐亭县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和省、市“三定”规定有关要求,重点审查各乡镇和乐安街道“三定”规定(初稿)内容格式是否统一规范标准,编制数、领导职数和工作机构核定数额是否超出框架限额,职责文字表述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性规范,并与各乡镇和乐安街道沟通对接后提出初审意见,及时反馈给乡镇和街道进行多次修改完善。

四是上会复审,严格把关。在分包人员和主管副职初审的基础上,由办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机关全体会议,逐人对所分包的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送审稿)审核全过程进行汇报,重点集中在各工作机构之间的交叉职责和梳理出的“疑难杂症”,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形成乡镇和街道的“三定”规定(审议稿)。

    通过一重一重审、一关一关过,确保快速度、高质量做好“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于5月8日通过县委编委会议,并于5月12日印发,高效及时完成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审核印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