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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委编办四项措施圆满完成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时间: 2021-03-19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滦州市委编办四项措施圆满完成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滦州市委编办以规范管理、服务大局、提高监管水平为根本,克服疫情期间困难,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超前完成全市247家事业单位的2020年度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示率100%。

广泛宣传,提前部署。滦州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于1月1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填报内容、公示程序、报送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及时通知举办单位、事业单位,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广泛涉猎财政、审计等业务技能,了解资产负债各科目情况,为受理法人年度报告做足准备

跟踪指导,优化服务。强化咨询解答,利用微信工作群、QQ群、电话等多种信息渠道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进行线上指导,视频课件、系统操作流程发送到各单位办公邮箱,将网上受理年度报告材料中常见问题的解答及修改回复意见汇总制作成电子版,便于快速回复,量节省办理时间力保“管控有限制、服务无限制”,保证当日网上提交的材料及时受理,年度报告通过率大大提高。

严格审核,强化责任。严格审核各事业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对事业单位执行《条例》《规定》和实施细则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受理法人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的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变更不及时、单位净资产减少幅度大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限时办结。及时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反馈给举办单位,实现共同监督、齐抓共管。  

加强监管,提升效能。探索监管“一条线”工作机制,以法人年报为纵线,以事业单位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为手段,对单位日常运转、职责履行、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管。以法人年报内容为基础,形成事业单位专项检查清单,对各单位开展评估核查,发现履行职责不到位、自身建设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及时整改,实现了事业单位日常监管与法人年报公示工作“双向互动”、共同提升

(滦州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