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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委编办“三举措”按时完成2020年度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时间: 2021-06-18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乐亭县委编办“三举措”按时完成2020年度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乐亭县委编办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强化监管,实行“不见面”网上办理,按时完成了2020年度全县226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部署,及时安排。县委编办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前摸清年报事业单位底数,分类梳理需办理变更登记、到期换证、需办理注销登记等不同类型单位名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迅速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年报公示范围、内容、方式与流程及相关要求作出详细安排部署并对年报的公示流程、内容、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时限结点进行全面详尽的说明。

二是优化流程,严格审核程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不见面”办理,提前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指南,明晰系统操作、材料填报、政策理解中的常见共性问题,全面提高年报公示质量。充分利用QQ、微信、电话等渠道,为大家解答疑问,及时分发补充通知更新业务办理流程和各类材料、模板。对事业单位提报的年度报告公示材料采取“举办单位+编办”双审模式,由主管部门对材料先审核一遍,尤其是保密审查工作,然后编办通过网上审核方式对各事业单位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报告材料不按目录提交的、上报情况不清、数据有误的、提交材料不规范或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填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单位退回整改,一次性告知经办人员及时修改完善。通过系统退回时,规范组织语言,简明扼要注明退回原因和修正办法,要求事业单位重新填报提交,避免出现解释不清,原因不明的现象,真正做到“数据动,人不动”。

三、注重服务质量,做好事后监管。为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编办安排专人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渠道及时为年报单位进行答疑解惑,并集中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和年度报告审查等业务,提高年报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年报工作的稳定有序推进。积极发挥“编办+举办单位”双重监管合力,实行“事中+事后”双重监管制度,对全县法人事业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对逾期未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未履行变更手续的事业单位,及时予以反馈督促整改,为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乐亭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