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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坚持“五个从严” 发挥机构编制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流程中基础性作用

时间: 2022-06-10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迁西县坚持“五个从严”

发挥机构编制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流程中基础性作用

 

2022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坚持抓管理促规范,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刚、规、控、明、慎”五个从严有力措施,推进合理流动,科学配置人才,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流程中基础性作用。

第一,编制政策管理以“以刚促严”。主要措施是“五个刚性约束”。一是“党管编制”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把“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作为从严管理的首要遵循。二是“调配导向”刚性约束。坚持“严要求”与“明导向”相统一,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服从需要、人岗相适,以人为本、关爱干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依法办事、规范操作”贯穿始终。三是“调配动议”刚性约束。调配动议主要考虑:补充人员空缺,充实工作力量;引进急需人才,改善队伍结构;落实县委干部交流决定;新组建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单位撤并或编制缩减划转安置人员;向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岗位充实力量;调整与岗位职责不相适应的人员;解决干部个人或家庭特殊困难;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安置。四是“编制核准”刚性约束。坚持在空编的限额内补充人员,严禁超编进人;统筹兼顾日常人员流动和招录计划用编需求;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新建单位进人计划,严格控制涉及改革、职能萎缩单位进人计划;优化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支持人才引进,促进人尽其才;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与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相统一,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五是“逆向流动”刚性约束。从严控制基层单位向县直单位调转人员;从严控制教育卫生系统向其他单位调转人员;从严控制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向定额补助、基本保证事业单位,以及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调转人员;明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向行政机关交流5项条件;细化不得调动10项清单。

第二,在编人员管理“以规促严”。主要措施是“五个规范”。一是规范“前置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统一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填报《拟调动人员基本情况表》,由机构编制部门依据单位空编情况、履职需要、人员结构等,按照从严从紧原则进行调配动议和编制核准。二是规范“空编运行”。各单位行政、事业编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预留空缺,用以安置军转干部、选调生、转任领导干部,以及调整人员结构、引进急需人才。三是规范“验证会审”。进人单位经集体研究并征求拟调配人员原所在单位同意后填报《编制验证单》,首先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编制核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档案、身份和调动手续审核通过后,经机构编制部门报县委编委领导签批。四是规范“入编调配”。机构编制部门依据审批通过的《编制验证单》开具《编制验证通知单》;进人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验证通知单》办理调配、入编手续,按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调配、工资、经费、保险等手续。严格执行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履行聘用手续,调整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待遇。五是规范“动态实名”。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信息常态化维护,坚持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工资保险“三统一”,各单位发生人员调入、调出、任职、辞职、退休、死亡、开除等,一个月内到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编外人员管理“以控促严”。主要措施是“三个严控”。一是严控“使用”。全县编外聘用人员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管理。明确规定党政群机关一般不得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对事业单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进行从严管理,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控“调配”。编外聘用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的,由进人单位提出申请,参照在编人员调动程序办理。行政、事业编制空缺达不到5%的,原则上不允许调入编外聘用人员。三是严控“规模”。除上级政策明确允许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外一律不得新增;确需新增编外人员的,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相关单位职责任务、编制使用等情况提出意见,报县委编委领导批准;鼓励编外聘用人员积极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保编外聘用人员只减不增。

第四,借调人员管理“以明促严”。主要措施是“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禁借清单”。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借调人员。严禁各单位擅自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人员;严禁从基层中小学校向乡镇中心校、县城及周边中小学校、教育局机关以及教育系统外借调人员;严禁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向卫健局机关以及卫生系统外借调人员。二是明确“借调程序”。确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重大活动、上级有关部门布置临时性重点工作需借调工作人员,由借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县领导批准,办理借调手续,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三是明确“借调期限”。借调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确需继续借调的,重新履行借调审批手续。累计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五,审批权限管理“以慎促严”。主要措施是“三个坚持”,审慎从严机构编制管理审批。一是坚持进县、进城审批“最高权限”。县外人员调入,基层乡镇人员调入县城,由机构编制部门报编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后,报编委主任审批。二是坚持部门间、地区间调配“日常核准”。县直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之间人员调转,由机构编制部门报编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批。三是坚持教育、卫生系统内调配“联动审批”。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基层单位向县城单位调入人员,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征求分管县领导同意后,由机构编制部门报编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核、编委主任审批;县城单位之间、基层单位之间人员调整,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征求分管县领导同意后,由机构编制部门报编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批。

(迁西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