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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快速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时间: 2020-05-12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古江同志批示要求,唐山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压实责任,蹄急步稳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理顺机制,形成合力。2020年3月,市委确定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牵头单位由市发改委调整为市委编办,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两办名义发文,调整成立了唐山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市委编办迅速行动,协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及时开展了调研摸底,分析评估问题和困难,预演改革路径。各职能部门和涉改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为快速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是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将其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3月8日、4月11日、4月27日和5月7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古江同志4次对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出批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学民同志多次听取市委编办专题汇报并提出要求。4月29日晚,唐山市召开2020年1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改革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古江同志批示要求,研究通过并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5月5日下午,陈学民同志主持召开第2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改革配套政策问题,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5月10日下午,陈学民同志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重点研究了《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拟于近日提请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审议后印发。

三是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在认真贯彻落实省文件各职能部门任务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市发改委负责转企改制工作协调指导和推进落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指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形成高效务实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四是明确思路,快速推进。《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总体要求、改革范围、改革方式和时间节点,其中改革范围为事业单位分类中已经确定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全部列入本次改革范围;划分为公益二类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纳入改革范围进行转企改制。《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改革配套政策和完成标志,提出了上级改革方式的有关要求,制定了请示模板,对实质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配套政策在省文件基础上,结合唐山实际,做了细化和延伸。以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实施的通知》,对改革中涉改单位提出了纪律要求。力争2020年6月底完成改革方案制定和审批,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下一步,一是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改革配套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后以两办名义印发。三是按照《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管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所属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方式,提交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四是抓好改革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工作,主管部门和涉改单位负责改革方案的具体制定工作,市委编办负责抓好撤销、撤并、剥离经营职能改造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和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4种改革方式的统筹指导和推进落实,市发改委负责转企改制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五是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由主管部门督促涉改事业单位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