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常州市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常态化机制 提升教师编制使用效益
时间: 2022-08-09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常州市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常态化机制 提升教师编制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着力化解中小学结构性缺编问题,近日,常州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以进一步推进交流轮岗制度化建设为重点,继续优化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结构,促进中小学教师编制资源发挥更大效能。
一是优化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建立“1+N+R”教师交流轮岗模式,即1所牵头学校+若干周边学校+部分乡村学校,形成交流轮岗联动片区,倡导集团校实行“执行校长+中层干部+专任教师”的组团式交流轮岗模式。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任职超过10年的校长、副校长原则上应当进行轮岗交流。交流轮岗每学年组织1批,交流时限原则上为2—3学年,每学年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二是创新教师资源流动方式。面对师资结构性缺编问题,各地可结合学校空间布局结构,推进紧缺性学科教师跨校走教,鼓励教师赴小规模学校跨校走教,跨校走教教师周授课时数不低于国家通用标准周授课时数的1/2。同时,市级层面探索从现有在编教职工数高于标准编制数的地区跨区域选配教师至教职工紧缺地区交流轮岗,实现教师人员编制有序流动,促进不同地区间教师交流轮岗,发挥教师编制最大效能,加强编制紧缺地区教师工作力量。
三是完善轮岗激励保障措施。通过供需申报、需求发布、自主选岗、岗位匹配、结果公示、工作安排等环节,稳妥有序开展教师轮岗工作。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教师待遇,要求学校在绩效工资、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岗位聘用及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须有交流轮岗经历,申报辖市(区)级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称号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上也应有交流轮岗特别是近期交流轮岗经历,全面提升教师参与轮岗交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信息来源:江苏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