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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加强体制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时间: 2021-12-01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市委编办加强体制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打造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唐山样板”,市委编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转换,调整优化机构职责,配强工作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从体制上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统筹体系转换,保障有效衔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做出将扶贫系统重组为乡村振兴系统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转换,全力做好市、县乡村振兴机构组建工作。统一将市、县农业农村局加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市、县农业农村局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市、县工作体系上下贯通、完整一致、实现有效衔接,确保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力量不减。截止2021年6月15日,市、县已完成新机构的组建挂牌,并按照新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履职需求。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需要,优化调整机构编制资源,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履职需求。一是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和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调整优化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形成乡村振兴工作“1+6”机构设置(“1”即市委农办秘书处,“6”即6个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内设机构)。利用改革收回的编制,为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调剂增加行政编制,满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编制需求。二是成立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加挂市防贫中心牌子),负责全市乡村振兴和防贫工作的服务与保障。动态监测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重点群体,落实防贫救助和帮扶措施,防止出现新的贫困人口。三是参照市做法,调整优化县级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设置,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体制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凝聚攻坚合力。按照省“选优配强市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要求,加强市、县乡村振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力量。明确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业务能力强、表现突出的市管干部具体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三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市、区)乡村振兴机构队伍建设的通知》,县级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明确有关科级干部具体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落实,通过公开考录、抽调、招聘等多种方式补充工作人员,解决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各级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形成各尽其职、协同配合的攻坚合力。

(市委编办行政机关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