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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委编办“三个坚持”建立健全 权责清单管理机制

时间: 2020-12-21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自2015年6月我市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来,市委编办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权责清单”体系,清单公布率先达到了100%,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职责体系,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规范化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市委编办紧贴权责清单工作实际,出台《唐山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改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责任分工,制定清单公开、动态调整的操作规范,确保清单管理工作动态化、制度化、常态化,有效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

二是坚持融合创新,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市委编办着眼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局,针对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面临的新老迭代、条块交错等问题,深入探索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合一”融合管理,构建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管理体系。推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法律法规的修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进行融合,持续规范权责清单,不仅明晰了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减少了部门间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现象的发生,也在第一时间,以最直观、最简捷的方式,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重要权责依据,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为政府部门职能运行监管增加了又一重要指标。

 三是坚持“互联网+权责清单管理”,拓宽清单公开渠道。按照“公开透明、便民利企”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公布权责清单的专用网页、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及时对外发布、更新权责清单,拓宽清单公开渠道,有效增强社会群众监督。同时,完成权责清单数据采样,将全部数据上传至中央编办云平台,为实现权责清单在云平台上的更多应用功能提供数据基础。截至目前,权力清单共确定36个市政府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省垂管部门的3138项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共确定36个市政府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省垂管部门439项主要职责,部门职责细化责任事项1937项。

(市委编办体改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