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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往开来奋斗新征程 凝心聚力开启新篇章

时间: 2023-02-23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继往开来奋斗新征程 凝心聚力开启新篇章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高春平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号角,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描绘的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催人奋进,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奋斗方向。

蓝图已经绘就,逐梦唯有笃行。市委编办将围绕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找准机构编制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奋力谱写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机构编制新篇章。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达到新水平,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服务更加高效,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基层治理体制创新实现新突破,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统筹使用,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取得新成效,推进事业单位系统优化、整体重塑、功能再造,以改革创新成效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迈上新台阶,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开发区发展活力和承载能力,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提升能级。助推机构编制管理实现新跃升,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逐步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编制统筹使用力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着力优化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能,践行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新使命

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大局是根本要求。市委编办坚决贯彻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作为第一要务,从机构职能体系上保障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围绕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链条,进一步健全党管机构编制的组织制度、运行方式和审批程序,始终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保持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紧密联系工作职责,锚定“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聚焦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主动跟进抓好相关任务落实,切实做到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体制机制就保障到哪里,编制资源就跟进到哪里。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践行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的新使命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活力,增动力。稳步推进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不断扩大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整体效应;持续巩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在更大范围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做到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协同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体制改革,聚焦“建设新工业、打造大港口、发展高科技”,创优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门职责任务变化,适时开展相关部门“三定”修订工作,明确职责边界,推动正确履职,阳光用权;巩固乡镇街道改革成果,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布局结构,推进事业单位机构功能重塑再造和整体效能提升。

三、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的新使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造福群众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生关切,找准体制机制症结,着力解决和改善相关问题。围绕教育提质增效,重点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编制“周转池”制度,以市为单位统筹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围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平稳有序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调优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探索县以下医疗卫生人员编制创新管理,助推公共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开展研究,创新管理方式,盘活编制资源,挖掘资源潜力,推进有限编制资源“分类施策、靶向供给”。

四、守正创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践行管住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的新使命

强化“严控”的措施,创新“瘦身”的手段,完善“健身”的办法,把机构编制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创新资源配置思路和方式,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力度,紧盯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一网通办”改革,强化信息平台数据分析和检索比对功能,切实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统筹管理,严格审核招录计划和政策性安置计划,把好进人“总阀门”。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及时查处纠正不按“三定”规定履职、“条条干预”等行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