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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委编办严把四道关筑牢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工作堡垒

时间: 2022-02-23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丰润区委编办严把四道关筑牢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工作堡垒

 

丰润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严把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4道关。做到底数清,研判准,坚守程序不动摇,落实要求不走样,杜绝一切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严把动议关,严守权限和程序。严格审核机构编制动议事项,要求相关单位党委(组)会议研究并进行充分论证,向区委编委提交请示文件(需经主管区领导审阅签字)、动议材料、党委(组)会议纪要或记录,对未按程序启动动议、未进行充分论证、超出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事项坚决不予受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动议权限、程序和要求。

二是严把论证关,强调原则和政策。对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从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符合优化协同高效、符合党中央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征求意见等方式,综合分析研判,为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严把审议决定关,提高机构编制决策水平。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中央和省、市政策及引导性文件要求,以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能为基准,严格对标《条例》《规定》,科学确定并严格遵循审批程序,对审议事项组织编委成员充分讨论,要求大家充分发表建设性意见,集思广益,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四是严把组织实施关,确保决策事项执行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经区委编委主任一支笔签发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印发三定规定、批示文件等,定期深入相关部门回访,持续进行跟踪评估,及时了解推进运行情况,帮助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督促其不折不扣及时落实到位。

(丰润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