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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委编办四项举措 深入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 2021-08-06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丰南区委编办四项举措

深入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今年以来,丰南区委编办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难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保障,全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见成效。

一、明确执法事项,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成熟一项下放一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根据省、市两级于3月份、6月份下发的《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制定并公布唐山市丰南区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乡镇和街道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合理界定执法事项,避免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挡

二、明确编制配备,下移执法重心。整合现有站所、分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各乡镇、街道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名称和挂牌标识,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统筹辖区内行政执法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做到执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设置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严控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底数,确保下放执法职能与执法力量相匹配,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全区各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10-24名,平均13名,符合省市要求编制不少于10名的规定,充实乡镇和街道执法力量。

三、建立保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区司法局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领导和管理,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整合信息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承担基层一线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监管等功能,依托乡镇和街道平台基础,整合现有设在乡镇和街道的综合治理、社区治理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全域统一、上下贯通的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  

(丰南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