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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委编办“三强化”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时间: 2021-12-01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遵化市委编办“三强化”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更好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编委、省委编委和唐山市委编委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有关通知要求,遵化市委编办早谋划、早布局,做好“三强化”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强化领导,筑牢根基。机构编制核查任务下达后,通过学习文件精神,进行实操演练、优化流程,对核查任务逐项落实。以编委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方式等事项,细化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等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步骤。按照核查报告上报时限倒推各个环节的时间进度,定时督促被核查单位完成阶段性任务,推动核查工作日有所进。

二、强化核查,保证质量。一是加强部门(单位)自查。明确专人整理相关资料,核查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与本部门(单位)干部配备情况、预决算单位信息等进行初次比对,信息有出入的,要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与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并对存在的差异或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加强实地核实。两次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实地核实工作,按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对实地核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成三个核查组,到各部门(单位)现场查验,详细了解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难题,分析归集线索,为下步专项整改提升打牢基础。

三、强化统筹,同步推进。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工资发放名册等原始档案资料与实名制数据进行核对,做好数据信息的共享、比对,保证在库人员基础数据的准确、规范,实现管数量与管质量的有效统一。加强机构编制核查与督查、统计、实名制数据报送、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等工作的统筹,能整合的环节尽可能整合。在时间节点上与省市保持步调一致,对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日调度、周通报”,确保核查工作顺利推进。

(遵化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