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新闻头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头条

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有新作为

时间: 2017-12-05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综合处

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有新作为


唐山市编办主任  黄敬东


    机构编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是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研究谋划体制机制、确定权力和责任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这是党中央高瞻远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对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设计院”、“先遣队”、“尖刀班”,应当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把“明方向”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首要前提

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宣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机构编制部门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去思考,放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谋划,放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去推进,放到“三个走在前列”、“三个努力建成”目标中去落实,抬高站位,放宽眼界,跳出机构编制看机构编制、跳出编办看编办,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新要求,努力实现新时代的新作为。

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要求,为改善民生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换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均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关注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发展趋势,以及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重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升。

适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机构编制部门要深入研究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构筑新时代基层党建新格局,从体制上保证党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要深入研究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司法、监察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从体制机制上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实现;要深入研究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以及社会等各方面的相互关系涉及到的机构编制问题,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从完善各种体制机制上保证党的领导。

二、把“严管理”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定海神针

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程序。机构编制部门担负着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重要职责,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要按规定程序向机构编制部门专题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或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本级或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党委、政府审批。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或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机构编制事项,各级党委政府不予审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起草领导讲话,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以各种方式要求下级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增加编制、调整职能。不得把设置机构、明确领导职数、配备编制等作为达标、评比、考核的条件。建立完善精简高效的办事机构,绝不允许以改革之名增编制、增机构、增经费。

守住“机构编制总量”的底线。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强化机构编制前置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先由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编制核准,以单位空编节编为前提,严把进人第一关口,从源头上遏制超编进人。严把进人总阀门,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增减变化及时登录信息,全面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和人员总量。严格审核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计划和军转干部和随迁随调家属安置计划,并将计划预留编制,和机构编制信息平台统筹考虑,确保在编制限额内进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建立机构编制“总量控制”预警机制,防止超编问题造成“历史性沉淀”,做到“无编不进人、无计划不进人、进人先核编”,切实控住、控好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强化“编制就是法律”的思维。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非常强,机构编制干部必须熟悉、掌握、用好各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绝不触碰机构编制纪律“高压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征程中,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工作理念。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无论什么岗位、什么人都要接受制度的约束,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印发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政策法规,执纪必严,违规必究,坚决克服机构编制管理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不确定性,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把“善创新”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挖潜举措

盘活存量,科学“调”编。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以及工作发展要求,对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职能弱化、任务减少的单位因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全部予以核减,事业单位闲置较长、较多的事业编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精简。对工勤、辅助等岗位人员,按照职能转变和政事、事企分开的要求,人员实行“只出不进”、“退一收一”。收回的编制主要用于事关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以及基层一线。通过动态调整,实现严控总量、盘活存量、调优增量,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创新方式,合理“试”编。建立并使用周转编制试用制度,为推进人才战略,解决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问题,从改革中收回的事业编制调剂,专门用于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满编事业单位由于没有编制无法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问题。

优化结构,规范“用”编。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结合各项综合改革任务,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在机构设置上,坚持“撤一建一”的原则,对改革中新成立的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法规依据严格界定职责,杜绝出现“职责模糊、权责交叉、事无人管”的现象。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大职能和机构整合力度,依法调整优化部门“三定”方案。在编制管理上,坚持“只减不增、减调结合”的原则,以制度促管理,统筹编制资源使用,根据各单位职能变化统筹考虑、动态调整。坚持保重点、保民生、保基层,将编制资源更多地投向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

四、把“掌好舵”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固本强基

吃透上情,提升机构编制干部把握大局的能力。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性专、综合性高的工作,特别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对新时代机构编制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吃透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要求,精准把握党委、政府决策意图,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工作大局中去审视、去谋划,要立足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来调整机构编制资源,从全局和整体上思考和筹划机构编制工作,发挥好编制部门管理服务职能。

摸清下情,提升机构编制干部调查研究的能力。调查研究是机关干部的基本功。随着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和任务的拓展,机构编制部门已经从“保管员”转变为“改革生力军”,各项改革叠加,新情况新问题等矛盾和问题凸显,做好机构编制服务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这就要求机构编制干部不断强化思考研究的能力,要形成独立思考研究的习惯,使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独到的见解。要沉得下去,对每一项涉及部门单位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形成有前瞻性、参考性报告,便于领导决策,使每一项改革都符合党委政府决策意图,每一项改革都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每一项机构编制的调整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敢于当担,提升机构编制干部推进落实的能力。机构编制工作事关深层次利益关系调整,工作越是向前推进,所触及的矛盾就越突出,涉及的利益就越复杂,碰到的阻力也就越大,改革就是要啃的硬骨头。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就要敢于担当、不辱使命,以“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直面问题,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为重点,顺应新时代改革的步伐,坚定改革信心,砥砺改革勇气,不断加大改革力度,使各项改革落地生根,利国利民。